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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风筝协会 关于《办赛指南(征求意见稿)》《参赛指引(征求意见稿)》和《风险防控机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6 2036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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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风筝协会

关于《办赛指南(征求意见稿)》《参赛指引(征求意见稿)》和

《风险防控机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为确保四川省风筝运动赛事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开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工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省风筝协会修订了《办赛指南(征求意见稿)》《参赛指引(征求意见稿)》和《风险防搞机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5月4日17:00前,将意见以邮件或书面形式转四川省风筝协会。

联系单位:四川省风筝协会(成都市武侯区新南路93号);邮政编码:610041;联系人,周茜,电话:028—85440726;电子邮箱:358402717@qq.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四川省风筝协会办赛指南(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风筝协会参赛指引(征求意见稿)》

3.《四川省风筝协会风险防控机制(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风筝协会

                     2022年4月26日

 

四川省风筝协会

风筝运动办赛指南

 

一、前言和总则

(一)为规范我省风筝赛事活动的组织管理促进风筝运动健康发展,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规字〔2021〕3号)《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关于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体规字〔20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运动项目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体规字〔2022〕4号)《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意见》《若干意见》《“熔断”机制》《通知》《裁判法》)。制定本办赛指南。

(二)本办赛指南适用于在四川省内的范围举办的各类风筝运动赛事活动,具体包括国际性、全国性、全省性、省内地方性、商业类和其他类别等赛事活动的办赛需要。

(三) 四川省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各级风筝协会严格按照《条例》《办法》《意见》《若干意见》《“熔断”机制》《通知》承担安全责任、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项目管理责任,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二、举办赛事活动条件

(一)办赛场地:

1.省级以上含省级风筝比赛,运动员比赛区域不小35000平方米净空区;

2.商业性或其他风筝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区域;

3.根据观众场地大小,确定容纳最大观众数量,观众通道必须具备循环疏通。

(二)具备举办赛事规模相适应的运动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食宿酒店等基础条件。

(三)主办方获得与赛事规模相适应的场地及赛场周边的赛时使用权。

(四)成立赛事活动组织委员会并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包括:办公室、竞赛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医疗和疫情防控工作组等,并配齐相关专业人员。

(五)有与赛事规模相适应的组织经费。

(六)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明确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指导单位、场所提供方、具体执行方等赛事组织各方的条件和责任。并明确“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组织者,应当在赛前制定组织方案,并确定书面协议明确职责分工”。

(八)明确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组织者必须在赛前召开风险研判分析专题工作会议,根据体育赛事活动的场地、规模、环境、气象、参赛人员等特点和条件以及疫情防控形势,有针对性地制定包括“熔断”机制在内的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

三、竞赛组织与管理

(一)以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为参赛运动员提供必要的服务。

(二)需成立赛事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对竞赛组织、医疗救护、卫生检疫、安保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等基本职能进行统筹协调和工作落实。组委会应至少包含综合协调、竞赛、安保、交通、医疗、宣传、市场、志愿者等部门。

(三)参加人员相关要求:

1.具备所参赛的风筝项目技能。

2.年龄限制:传统风筝青少年组比赛年龄在7-18周岁,成年组比赛年龄在18-70周岁;运动风筝、现代类软体风筝,盘旋风筝不设青少年组,成年组比赛年龄在18-70周岁。

3.参赛人员须提供健康证明、赛事期间(含往返赛区期间)的意外人身伤害保险(青少年不低于10万元人身意外保险,成年人不低于2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符合规定的参赛相关证明。

4.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赛需要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赛必须由老师或家长陪伴。

(四)应在比赛开始报名之前公布竞赛规程。赛事组委会应当按照竞赛规则、规程和实施方案组织赛事。竞赛规程至少应包括竞赛的名称、时间、地点、项目设置、赛事规模、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参赛资格、竞赛办法、奖惩办法、报名办法(健康、检疫要求)、报到、组委会联系方式等。

(五)赛事活动组委会应保障参赛报名和参赛物品发放的顺畅。

1.报名形式和方式可多样化。

2.赛事组委会应为成功报名者配备相应的识别类型,根据项目不同具体设置相关要求。

3.赛事组委会应根据赛事规模科学安排参加代表队或个人领取参赛物品的时间和方式。

(六)赛事组委会应将赛事的实用信息(竞赛、交通、安保、医疗、卫生检疫等)于赛前向参赛选手、媒体、工作人员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提供,应为参赛选手提供参赛手册(也可网上公布,自行下载学习阅读),含赛区交通、食宿指南、场地规划、布置介绍等。

(七)成立赛事活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处置领导小组”),全程负责赛事活动现场的安全和应急指挥。处置领导小组是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救援队伍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处置领导小组一般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和处理赛事活动安全与应急处置事宜,比赛和活动期间若发生突发性事件,负责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组织指挥施救及运动员自救,视具体情况分别向本级领导和上级业务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八)比赛应选择交通便利、适合赛事相应规模的人员聚集和疏散的安全区域,组委会应制作赛场区域的详细布局图,制定选手和观众的人流疏散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该方案需经当地公安部门认可。

1.赛场应有明显的标志物,例如背景板、拱门、引导标识等。

2.应综合考虑仪式需求以及参赛选手的集结、物品存放、补给、医疗(检疫)、洗手间、垃圾处理等需求合理规划。

(九)比赛结束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做好赛后相关事宜。

(十)赛事组委会应确保在比赛期间为组委会工作人员、裁判员、志愿者提供人身保险,确保组委会有公众责任险。

(十一)赛事活动组委会(办事机构)应组建志愿者团队,应为所有参加赛事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统一的服装或标识,便于参赛运动员识别。志愿者团队原则以社会招募为主,组委会应根据赛事规模匹配同等规模的志愿者数量。赛前组委会应明确志愿者服务岗位和编制,明确服务要求,组织多次志愿者培训。

(十二)赛事活动可组织开闭幕、颁奖仪式。具体办法按单项规程执行。

四、安保和交通保障

(一)赛事活动组委会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来组织安保工作。

(二)赛事活动组委会须制定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程序登记备案。

(三)为切实做好比赛各区域的人员管理工作,组委会须制作相关证件,对赛事各区域进行严格管理。

(四)做好赛事活动前安全保卫和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协助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配置显著通行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

(六)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七)在比赛活动现场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八)重大户外赛事提前对接气象部门做好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如出现恶劣天气影响比赛,根据评估对赛事组委会提出比赛推迟或延期建议。如确定比赛推迟或延期,竞赛部门相关主管通知各运动队。将比赛推迟或延期的决定通知各服务部门做好应对措施。

五、医疗保障

(一)赛事组委会将安排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和救护车全程驻守赛场,并详细列出比赛中医疗站的位置和其提供的医疗服务,并在正规医疗、卫生检疫机构的指导下制定比赛的医疗、防疫检疫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二)食品卫生保障组。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各宾馆餐饮卫生的管理;指导各宾馆做好餐饮卫生服务工作。

六、宣传推广

(一)赛事活动组委会应积极通过媒体进行赛事活动新闻发布,做好与赛区驻地单位和个人的赛事沟通工作,积极宣传全民健身活动,争取最大的理解,鼓励大家观赛。

(二)组委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及发布的赛事广告和媒体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健康,不得误导、欺骗参赛者。并确定新闻发言人,唯一代表组委会对外口径。

(三)赛事活动组委会应做好赛事媒体报道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建立媒体素材库。

七、市场开发

风筝类赛事活动广告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来执行。

各组委会应自觉接受当地工商、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八、其他

(一)举办社会福利募捐性赛事,应当经民政部门核准。举办赛事获得的收入除支付必要的成本开支外,必须全部交付受捐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中提取报酬。

(二)赛事均应勤俭办赛,杜绝浪费、注意节约。

(三)保护自然环境,不在自然资源保护核心区域举办赛事。

九、本指南解释权为四川省风筝协会。

 



四川省风筝协会

风筝运动参赛指引

 

为保护参赛者合法权益,促进四川省风筝赛事活动良性、有序、健康发展,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规字〔2021〕3号)《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号)《关于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体规字〔20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户外运动项目赛事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体规字〔2022〕4号)《风筝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意见》《若干意见》《“熔断”机制》《通知》《裁判法》),特制定本参赛指引。本指引旨在规范四川省内举办的风筝赛事活动。

一、竞赛规程

(一)各项比赛竞赛规程是根据全年竞赛计划而制定的具体实施于某一赛事具体政策与规定。

(二)竞赛规程主要包括比赛名称,比赛主、承办单位,比赛时间、地点,参赛单位,竞赛项目,竞赛组别,参赛办法(含运动员资格包括疫情防控要求、年龄要求、身体健康要求(包括体检要求)、是否具有适合参加本项赛事活动的运动能力、服装和装备要求、意外保险等方面的要求),竞赛办法,奖励办法,经费,报名、报到与赛风赛纪等其他关于比赛要求的事项。

(三)竞赛规程一般会于相关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上提前公布,请各参赛单位(个人)在参赛前认真、仔细阅读竞赛规程中的有关内容,以便根据规程积极作好参赛准备。

二、赛事活动报名

(一)仔细阅读赛事规程或补充通知。是赛事活动组织方关于比赛日程、报名、报到、食宿交通及经费问题等事宜的相关文件。

(二)报名方式:请各参赛单位或个人根据竞赛规程规定报名。参赛者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的报名资格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报项(请各参赛单位和个人注意报名截止期限)。

(三)参赛费用:根据相关赛事规定办理(具体参照竞赛规程)。

(四)各参赛人员如确因赛前伤病等原因无法参赛者,应及时向主办单位报备。

三、交通和食宿

按竞赛规程具体安排执行。

四、报到

(一)严格按照竞赛规程或补充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往报到地点。

(二)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赛人员报到时需提交报名表原件,有效身份证件。

2.参赛运动员已认可并签署的《自愿参赛责任书》。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报名参赛,还须征得其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并签字。

3.为参加本次比赛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青少年不低于10万元人身意外保险,成年人不低于2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证明等。

(三)报到时领取的材料:秩序册、参赛证件等相关材料。

(四)其他特殊规定按规程具体要求办理。

五、比赛组委会议、技术会议

(一)赛事组委会将在赛前公布组委会议(如有)、技术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二)如无特殊情况各参赛队领队及教练必须出席并参加会议,同时进行会议签到。

(三)各参赛队在承办单位负责人介绍赛事筹备情况后,可就接待和组织工作等进行提问。

(四)各参赛队在技术代表和裁判长解说竞赛规则与规程重点内容,并对赛事技术内容进行说明后,可对赛事技术问题进行提问。

(五)技术会议结束后,如需进行参赛人员调整的,应及时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将不再接受参赛人员变更或调整。

六、运动员行为准则

(一)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荣誉。

(二)弘扬体育精神,顽强拼搏、团结协作,遵守规则、公平竞争,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

(三)遵守《赛风赛纪及反兴奋剂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四)严格按照竞赛日程和编排的规定时间提前到达赛场,按时进行检录。

(五)认真参加比赛,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

(六)讲文明、讲礼貌,尊重裁判,尊重对手,尊重观众,遵守赛场各项纪律。

(七)获奖运动员应按时参赛颁奖仪式并服装整洁进行领奖。

七、教练员行为准则

(一)热爱祖国,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二)言行得当,不得违背体育精神。

(三)教育、引导和督促运动员遵守竞赛规程和规则。

(四)遵守《反兴奋剂条例》及相关规定,严禁组织、强迫、欺骗、教唆、协助运动员使用兴奋剂。

(五)做好赛前准备和临场指挥,赛后认真总结。

(六)对于比赛交锋判决遇有争议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诉。

(七)坚持真理,发扬正气,在训练、学习、生活方面做运动员的表率。

八、比赛成绩

比赛成绩赛后及时公布。

九、抗议与申诉

对于比赛交锋判决、其他运动员行为、赛风赛纪问题等存在异议,应按照申述程序方式提出;提出抗议与申诉的主体必须为参赛人员(运动员、领队教练、裁判员等),非参赛人员(家属、观众等)提出的抗议与申诉不予受理。

十、争议与处罚

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队辅助人员、赛事活动组织或参与人员如有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触犯刑事法律的,同时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罚或相应处理。

十一、其他

本指引最终解释权属于四川省风筝协会。

 

 

 

四川省风筝项目风险防控机制

 

一、风险研判机制

(一)运动员身体状况。

(二)天气状况。

二、决策风险评估机制

(一)科学分析研判,准确评估风险。

(二)形成评估报告,报送批准备案。

(三)依据评估结论,落实实施措施。

(四)畅通信息渠道,注重指导协调。

三、风险防控机制

(一)人事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四种,即:管理层风险,工作人员风险,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风险以及现场观众风险。在整个人事风险防范工作中,管理层的风险防范居于至关重要的地位。关于有关工作人员方面,主要将常职人员与志愿者包括进来,主要对赛事所有组织与管理工作进行负责,进而使其顺利开展得到保障。

(二)运营风险方面。主要包括三种,即:竞赛日程安排风险、赛事参与人员交通输送风险与安保风险。其中,关于竞赛日程安排的风险方面,主要指的是因为所选择或者安排赛事时间缺乏合理性,进而引发赛事混乱风险的生成,这不仅仅会对赛事运行的连续性造成影响,还不利于运动员的状态。关于赛事参与人员交通输送风险方面,主要指的是由于交通拥堵,可能很难保障运动员、赛事官员或者记者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运动场地,进而很难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比赛或者电视转播活动。除此之外,在赛事运营过程中,安保这一环节居于重要地位,应当将安保工作作为重要风险源,开展相关控制工作,进而使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三)设施风险方面。主要包括两种,即:场地安全风险与场地器材设备安全风险。其中,关于场地安全风险方面,主要是指场地的设置和布局上的不合理。倘若在场地通道过于狭窄,在入场的过程中,极有可能引发观众拥挤或者踩踏事件的发生。倘若火警设施配置缺乏科学性,一旦发生火灾,就会不利于疏散与救助工作的开展。这些风险不仅仅会影响赛事的正常开展,极有可能引发人员伤亡问题。关于场地器材设备安全风险方面,主要指的是比赛器材设计、使用、维护与保养等工作缺乏科学性,所造成的危险。所以,在进行赛事风险管理工作的诸多环节中,应当将比赛场地与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居于重要地位。

四、风险防控协同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统筹赛事防范化解风险工作。

(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研究制定赛事方案,细化任务清单,精心制定实施方案。

(三)细化分解工作任务。逐一细化分解任务清单,主动与当地主管部门对接,制定赛事方案和任务清单,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健全成员相关部门联络员制度、应急联动处置机制、沟通联络通报机制、督办检查制度等。

五、责任追究机制

在赛事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人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制订赛事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二)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三)拒不执行赛事活动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逃脱的。

(四)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保障资金和物资的。

(五)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七)有其他危害应急处置工作行为的。


附件:

风筝协会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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